房屋建筑构造
发表时间: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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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的进深:
住宅的长度或进深,在建筑学上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从前一墙皮到后墙皮之间的关际长度。为了保证建成的住宅具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住宅在进深设计有严格的要求。目前,我国大量城镇住宅的进深一般都限定在5米左右,不能任意扩大。在住宅的高度(层高)和宽度(开间)确定的前提下,设计的住宅进深过大,会使住房成狭长型,距离门空较远的室内空间自然光线不足,如果人为地将狭长空间分隔,则分隔出的一部分空间就成为黑房间。黑房间自然不适于人们居住。补救措施之一是将黑房间用于次要的生活功能和设施安置,如储存室、厕所、厨房、走道等;另一措施是在住宅内部建造内天井,将采光不足的房间布置于内天井四周,通过天井来解决采光和通风的不足。
2、住宅户型设计要点:
住宅优势户型并没有固定的模式,但是策划、设计时应考虑以下要求:户型设计应观念新、功能全,具有超前性,功能分区、动静分区合理,以完善性和独立性相结合,又显示出相应的组合性,应大限度地突出每套住宅的实用率,每套房间的不同空间要有相对合理的面积,各类房间的一些基本要求是:
(1)客厅:
客厅是家庭的共享空间,是娱乐、公共活动、亲友来访的地方,好位置朝南,应有充足的视野和日照,在有限的套型面积控制标准内,应尽可能扩大客厅面积,宜大于18平方米。
客厅应设计在住宅入口处,为使客厅与外界接触时保持一定程度的私密性,有较好的过渡,宜设“玄关”。客厅的设计还应注意要尽量方正,保证两个相对的完整墙面,以利于家具布置和使用。
(2)餐厅:
餐厅宜靠近厨房,并和客厅能顺畅联系,要保证1-2个完整的墙面摆放餐桌椅。
(3)卧室:
卧室是套房内基本的空间,主要考虑睡眠、休息及所需的衣物贮藏区,个别兼作工作学习区。为实现动静功能的良好分区,卧室门尽可能不要正对客厅,数量以小于卧室总数的一半为宜。卧室对采光、通风要求很严格,设计时不允许出现“暗房”,主卧室面积宜在13-14平方米,次卧室面积8-10平方米。
(4)厨卫:
厨房应尽可能接近住宅入口,便于食品、蔬菜、垃圾的进出,并与餐厅相邻,合理面积为4-5平方米。
卫生间应靠近卧室区,并应接近厨房,以利管道集中,可以设计洗卫功能分隔。当只设一个卫生间时,合理面积是3-4平方米左右;设两个卫生间时,公用卫生间面积不宜小于2平方米;主卧卫生间宜在3平方米之内。
厨卫是住宅内设备集中的空间,是居住文明的重要标志,要实现定型化、配套化、标准化。